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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证合一后千万别忘了这种税

来源:上海原景财务作者:原景注册公司网址:http://www.shyuanji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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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证合一后千万别忘了这种税

自2015年10月1日“三证合一”在全国实施以来,新办企业和新办企业将获得工商登记部门颁发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那么,企业取得“一证一码”登记证后,是否粘贴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对于会计人员认为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已经粘贴完毕,就不需要再粘贴了,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营业执照变更后,印花税按规定缴纳。可以委托代理记账公司办理或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具有合同性质的购销、加工承包、建设工程承包、物业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证明;

2。产权转让文件;

三。商业书籍;

四。权利和许可;

5个。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收文件。

同时,在《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工商营业执照每一张,按照权利和许可的税目征收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的通知的第5条,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原件的,视为重新取得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原件,并按规定纳税。

如果不缴纳印花税,纳税人将面临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申报纳税,不缴纳或者少缴应纳税额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未缴纳或者少缴的税款,处50%以上50%以下的罚款超过未缴或少缴税款的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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