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正常报废应采取清单固定资产正常报废应采取清单 问题描述: 问:审计报告企业有部分固定财物抵达运用年限需正常作废,作废时的残值在企业所税税前扣除时,是否须由主管税务机关批阅审计报告? 问题答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财物丢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布告》第八条规则,企业财物丢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方式。其间,归于清单申报的财物丢失,企业可按管帐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管帐核算材料和交税材料留存备查;归于专项申报的财物丢失,企业应逐项审计报告(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管帐核算材料及其他相关的交税材料。根据文件第九条规则,固定财物正常作废应以清单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审计报告。 询 I86I6Z7OO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