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上海注册公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询 I86I6Z7OO63上海注册公司 第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但是在流通过程中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少数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逐步推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规范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内资注册公司 | 外资公司注册 | 集团公司注册 | 自贸区公司注册 食品经营许可 | 生产加工注册 | 危化品许可证 | 冷冻冷藏牛羊肉 医疗器械许可 | 酒类经营许可 | 进出口权办理 | 出版物经营许可 危化品许可证 | ICP经营许可 | 文网文许可证 | 医疗器械许可证 疑难名称核准 | 股权转让变更 | 公司异常恢复 | 地址迁移 | 注销 代理记账 |公司变更转让 |企业银行开户 |询 I86I6Z7OO63 |